来华短期工作的外国人是否要办就业许可手续?
问:我们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单位原先招用了多位外籍员工都是长期在上海工作的,为此,皆按规定为这些员工办理了外国人就业证。近期境外总公司将会派一名外籍顾问到我们公司进行短期技术指导工作,为期2个月左右。我们想咨询一下,像这类来华短期工作的外籍人员是否要办就业许可手续?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78号的规定: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指因下列事由入境,且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一)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二)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三)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四)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五)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境内合作方拟邀请外国人入境从事短期工作的,应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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