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需具备哪些条件?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3、属于计划内生育;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外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城保(五险)期间,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的非本市户籍从业妇女,也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下一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技巧上一篇: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此文关键字:人事代理、人力外包、人才派遣、人才招聘
最新服务
同类文章排行
- 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有什么用?
- 哪些项目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 实习生工伤?谁来扛?
- 新突破:外国留学生(硕士及以上)未来毕业后或可以直接在沪就业
-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九大途径
- 来华短期工作的外国人是否要办就业许可手续?
- 高温费发放五大提醒(上海地区)
- 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争议案
- 事实劳动关系也不可随意终止
- 社保中断怎么办?这些信息很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