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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和积分有什么用?
上海《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上海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的待遇包括:一、子女教育 1、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2、持证人
- DATE: 2015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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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不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 DATE: 2015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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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工伤?谁来扛?
又是一年毕业季,又到一年实习期。且说在职工有五险一金,但处在实习期只是实习生的各位学子如在工作工程中意外出险,又该谁来负责呢? 1用人单位未必买单1.如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或是实习期间的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参保工伤保险,那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如用人单位未给实习生参保单位工伤保险,但单位本身是参保工伤保险企业中的一员,那么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但用人单位并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习生并不是用人单
- DATE: 2015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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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突破:外国留学生(硕士及以上)未来毕业后或可以直接在沪就业
上海正在建设全球科创中心,因此就有体制内的人士提出希望上海争取人社部支持,允许在沪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
- DATE: 2015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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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九大途径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 DATE: 2015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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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短期工作的外国人是否要办就业许可手续?
根据人社部发(2014)78号的规定: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应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
- DATE: 2015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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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发放五大提醒(上海地区)
离职后的小王因公司未支付高温津贴而与公司对簿公堂。近日,闵行区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小王高温季节性津贴1200元。 2010年1月,小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2011年11月,小王离开公司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2011年两年的高温津贴,劳动仲裁裁决认定公司应支付小王两年的高温季节性津贴1200元。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认为高温费已算入平时的绩效奖金中。 经过庭审质证,法院认为:公司称高温费已计入奖金,却未提供证据佐证已向小王支付过款项,故对公司的说法不予支持。
- DATE: 2015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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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争议案
案情概况:殳小姐于1998年与上海外航服务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被派至Y航空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以下简称“Y公司”或“代表处”),担任票务预订代表一职。最近一份劳动合同是期限自2008年8月24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9月19日,代表处通过员工大会的形式告知员工,代表处预订部将于2013年3月31日关闭。2013年2月28日,代表处通过书面函告形式,确认通知员工预订部将于3月31日关闭,并会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最终,殳小姐因未通过面
- DATE: 2015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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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也不可随意终止
劳动者疏忽了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可以“事实劳动关系未约定工作期限”为理由,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呢?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呢?笔者借本文对此类情况做一个浅析。
- DATE: 2015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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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断怎么办?这些信息很实用
“外地人买房买车得缴社保满5年,中间断了不算数”,“社保断了,将来养老保险都受影响”……对于社保中断的影响,流传着各种说法。由于有些人工作暂时中断、中途去上学、自己创业等原因,社保难免会中断。那么,到底会对个人造成哪些影响?有无补救措施?
- DATE: 2015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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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管理的七大误区
误区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婚先孕不能享有假期及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DATE: 2015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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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内部用工的注意事项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虽然集团公司内部的调动,不以派遣来对待,但是在发生争议以后,往往也有一定的复杂性。有的公司会简单的认为,只要没有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集团公司或关联企业如何来安排都没有问题的。然而,司法审判实践的事实往往不容乐观。
- DATE: 2015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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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例分享:试用期内是否要缴社会保险?
张伟(化名)是计算机专业2013届高校毕业生,6月份毕业后通过某人才市场网找工作,最终进入某软件公司上班。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不给他缴纳社会保险。 7月17日,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张伟外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又与他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及服务期协议,约定张伟参加专业培训后必须回公司服务,且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辞职,否则承担违约金2万元。同日,公司派张伟前往北京参加为期1个月的专业培训,其间公司共为张伟支付培训费2万元。 培训结束后,张伟回到公司继续工作,并要求公司为他补缴这两个月的医保社保,公司拒绝了张伟的要求。 于是,张伟以公司不为他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辞职,并且拒绝赔付约定的违约款。公司便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张伟支付培训费用和公司损失,约4万元。
- DATE: 2015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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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劳动合同最全问题
一、什么时候签? 这个毫无疑问,开始用人之前就签合同是最保险的。最晚,不能超过开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曾出现过用人单位恶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所以,《劳动合同法》专门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规定了很重的惩罚措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本来一个月工资3000元,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员工工作的第二个月起,企业就得给他每月6000元。这种惩罚对于人力密集型企业显得尤为严厉,动辄几十人、几百人的双倍工资,恐怕没有几个老板可以淡然处之。 这个双倍工资到底要支付多长时间呢?法律规定,从用工满一个月起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但是国家还是比较能体会企业家们的心情的,所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给这个双倍工资加了一个期限——十一个月。
- DATE: 2015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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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待遇的计算基数,你知道吗?
经济补偿金: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扣除个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前的应发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加班费,但上海的司法实践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要剔除加班费。
- DATE: 2015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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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小常识
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是指由市政府发放、通过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公积金贷款申请等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 2.社会保障卡有哪些类型? 答:蓝 卡:本市户籍,7—69周岁人员申领 红 卡:本市户籍,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 金 卡:本市户籍,离休干部申领 绿 卡(儿童卡):本市户籍,0-6周岁学龄前儿童申领 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本市户籍,年满70周岁的人员申领。
- DATE: 2015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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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时间要注意 小疏忽会带来大问题
不满员工的试用期表现,是不是就可以随意辞退员工?试用期内对员工表现不满,解聘的时候,如何支付工资?很多企业都认为试用期辞退员工很简单,却不知其中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由于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并不能很好地了解及遵守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同时对于劳动法律也不熟悉,往往在工作中进行非正常操作,甚至违法操作,从而导致后期的劳动争议。此时,往往善后工作是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介入,但是面对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进行正确及时的处断?
- DATE: 2015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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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里的大秘密
近年来,比工资、晒工资在各大网站论坛上风靡。发放工资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发放后,用工单位往往给员工一张细长的工资条,上面载明了员工每月工资的总额及构成。繁多的名目往往让人发晕,对于大部分职场人士来说,其实少有人细致了解过自己工资条的构成,更少有人了解“五险一金”扣款是怎么回事。尤其是有些企业的操作不规范,不同企业的工资条上的栏目也种类繁多,劳动者看得也是一头雾水。为此,我们采访了人事、财务方面的劳动法专家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波,帮读者剖析解惑。
- DATE: 2015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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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技巧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比较明确,貌似实务中也容易操作。然而,看似明确、简单的制度在实务中却依然存在很多风险环节值得注意,比如: 第一,固定期限合同适合哪些类型的员工、岗位? 第二,应签多长时间的固定期限合同? 第三,固定期限合同如何明确表示? 第四,固定期限合同的变更问题。 第五,固定期限合同的终止、续签与中止问题。
- DATE: 2015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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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需具备哪些条件?
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3、属于计划内生育;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外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城保(五险)期间,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的非本市户籍从业妇女,也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 DATE: 2014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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